国际法学院始建于1993年,前身国际法商系,2011年更名为国际法学院,2024年设立国际仲裁学院。学院自建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探索适应国家与社会需求、契合法学学科发展目标的教育培养体系,为社会培养了一批法律信仰坚定、法学知识扎实的优秀涉外法治人才。学院现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比较法与普通法4个教研室。学院设有国际法学、法律硕士(涉外律师)、法律硕士(国际仲裁)3个硕士专业,现有法学(国际经济法)、法学(涉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创新班)及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三个本科专业方向,在校学生逾千名。2025年开始招收国际法学博士研究生。国际法学为学校获批的上海市一流学科、高原学科的特色学科方向,国际法学科带头人为校长刘晓红教授。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员工4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0多人,外籍教师2人,博生生导师13人,硕士生导师30余人,上海市晨光学者、曙光学者和青年东方学者多名,具有英美法系国家JD学位师资5人。专任教师已经实现了博士化,绝大部分具有海外留学及访学学习背景。

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13年起,我校在国际法学院设置“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培养德才兼备、素质全面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2021年,“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升级为2.0版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创新班”,并开始尝试从春季高考和秋季高考分别选拔学生进入“涉外卓越班”。2023年,我校入选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协同创新基地,作为基地建设的创新举措,我校在国际法学院设置“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班”,并从学校四个“卓越班”的大一学生中选拔20名进入基地班学习,培养国际组织方向的涉外法治人才。

为了突出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特色,学校聘任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徐国建教授为国际法学院特聘院长,并聘请了一批兼职教授、校外知名的实务导师,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师事务所,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杭州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同时,学院以教育部、司法部“涉外律师(2021年获批)和国际仲裁(2022年获批)研究生培养项目”的实施为契机,凝聚各方力量,系统化培养以跨境争议解决能力提升为中心、能够服务于我国 “一带一路”倡议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学院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成效显著。近些年来,全体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权威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近百篇(2023年度国际法学科教师以CLSCI来源期刊发文9篇的数量位居全国首位),承担国际社会科学基金课题10余项(重大项目3项)、其他各级各类科研(教研)课题40多项,出版专著(教材)30多部,获得省市校级优秀科研(教研)成果奖励40多项,多个教改项目入选教育部教指委案例库。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国际商事仲裁》)1门,上海市精品课程2门、重点课程6门、示范性全英语课程9门、一流课程2门、国际学生全英文示范课程2门。学院设有上海市高原学科-国际法学科,该学科建立以来,依托设立在我校的“中国-上合基地”等一系列国家级平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税法等领域作出了开拓性的研究,为我国对外交往、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学院人才培养具有鲜明的国际化特色,注重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涵养家国情怀。先后与美国、英国、捷克、瑞典、加拿大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有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会北亚办事处等多个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学生有机会赴境外进行短期或一年以上的交换学习,为今后的涉外法律职业选择打下坚实基础。目前与英国利兹大学和美国华盛顿圣路易斯大学合作的“3+1”项目和硕士研究生项目受到了学校和学生的普遍欢迎与认可。学院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全球性国际商事法律模拟竞赛,旨在为学生提供走上国际舞台和国内外顶尖法律人才同场竞技的机会,提升学生运用国际法知识进行实践活动的能力,为培养中国国际商事争端解决领域的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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