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5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考生守则
信息来源:教务处发布日期: 2025-12-02浏览次数: 10
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为“CET”)的考生须在考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避免在不知晓相关规定情况下造成无法考试或考试成绩无效情况的出现:
一、考试当日,考生须按照准考证或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到达入场等候区域,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四级开考时间为9:00;六级开考时间为15:00。开考后,禁止考生入场。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二、考生入场须出示纸质版准考证和报考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任何电子证件均不能作为入场的有效身份证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军人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除收音设备外,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等物品,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以及具有存储、查询、翻译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有违反,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四、考生入场后,应在考场签到表上相应位置签字,按准考证上的位置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监考员核验。
五、考生须听从监考员指令,在规定时间打开试题册、作答和停止作答。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者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按违规处理。
六、考生在答题前,须认真完成以下事项:
(一)检查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映。
(二)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试题册背面相应位置。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三)在答题卡1和答题卡2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学校名称,并用HB-2B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作答,在试题册上或答题卡上非规定位置的作答一律无效。
(二)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和翻译各部分考试。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试题册。作文的考试时间为30分钟,之后立即进行听力考试。听力录音中含题目作答时间,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
(三)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的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四)选择题均为单选题,错选、不选或多选将不得分,作答时必须使用HB-2B铅笔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
(五)非听力考试期间,不得佩戴耳机,否则按违规处理。
八、考试期间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不得使用修正液(带)。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安坐原位。待监考员收卷、清点完毕,宣布考生可离场后有序离开。严禁考生将试题册或答题卡带离考场。
十、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违纪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考生存在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相关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