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倩:《论离线权的必要、限度与实现》,《环球法律评论》2025年第6期。
摘要:我国现行法对休息权的保障不够完善,劳动世界的数字化带来了更大挑战。为了划清工作与生活的边界,有必要引入离线权补充和强化休息权。同时,赋予劳动者离线权需处理好其对用工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各种挑战,也要正视离线权本身的局限性。相对于集体协商、既有权利解释和企业自治等模式,由劳动立法规定离线权是目前最契合我国国情的选择。离线权的具体规范构造需把握好尺度,可以针对不同的时间段作权利义务的差异化设置,即在最短休息时间内劳动者应强制离线,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上限内允许劳动者选择离线,同时明确用人单位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作为落实劳动者离线权的重要配套措施,不仅要处理好隐形加班的认定与补偿问题,还有必要规定用人单位的工时记录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