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已达60个
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片会综述
信息来源: 法治网 发布日期: 2025-12-03 浏览次数: 10
2025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10周年。
体现民意,满载民智。十年来的实践表明,基层立法联系点能够使国家和地方立法更好“接地气”“察民情”,成为党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国家立法的“直通车”。十年间,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和工作成为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标志性话语、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标志性举措、健全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的标志性成果。
近日,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片会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会议对近年来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和工作进行了总结。据统计,从2015年7月到202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就214件(次)法律草案、立法规划稿以及备案审查工作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66000多条,其中很多真知灼见被吸收采纳。
会上,来自13家“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相关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发掘利用各类资源,形成百花齐放、各具特色的良好局面。这些可喜成绩、有益探索和宝贵经验,成为新时代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体现。
制度建设与效能提升实现双突破
从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首批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十年间,“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稳步有序增加,截至目前数量已达60个,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这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拓宽群众参与国家立法渠道,让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更好地服务国家立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加强制度建设是近年来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重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探索建立法律草案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双向选择”机制,研究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通讯编发工作办法等7项制度。2025年7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再次进行修订,与时俱进增加相关内容要求。同时,示范引领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出台388项制度规范,有力保障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为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根据2025年上半年统计数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有支持单位11500多家,支持人员84000多人,工作网络覆盖区域人口约1.86亿,已形成具有一定专业化的工作力量,有力保证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为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早在2025年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按照“双向选择”机制,将拟于今年提请审议的20部法律草案名称,发送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选择意向,有关立法业务室根据基层立法联系点意向征集意见建议,增强征询意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已先后就17件(次)法律草案、立法规划稿以及备案审查工作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2万余条,其中很多意见被吸收采纳。每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都会向社会公众反馈法律草案公开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情况,让群众清晰地看到“民意如何影响立法”。
多维度创新构建民意征集新格局
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一制度的“初心使命”,就是通过这一形式载体,听取基层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让群众“看得懂、能参与”,近年来,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在阵地建设上采取创新举措,丰富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民意渠道进一步畅通。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立法工作融入侗族大歌、耶歌等民族艺术形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用“阿佳的家常话”“老阿妈讲故事”等方式解读法律草案,立法征询既有民族风情,更具民主温度。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总结推广“社区议事会”“榕树下座谈”等典型经验做法;湖南省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夜话会”“桃子茶话”等活动品牌征询意见;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渔港讲法”“小院议政”“岛主议事”等特色活动,让群众在喜闻乐见的活动中参与立法。
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将南磨房乡代表之家、立法联络站与党群服务中心整合实现场地共用、活动共办;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新投用的联系点阵地与代表联络站、社会建设观察点“三站联动”,“家站点”嵌入式融合工作不断推进。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联合4个设在街道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首次开展视频连线征询意见;江苏省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工作,开通网络征询意见直播号;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引入AI技术,探索将民意数据与本地部署的大模型系统DeepSeek结合应用,数字化赋能让民意征集突破时空限制。
与此同时,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和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出台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实施意见、立法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办法、法律草案意见征询规程等相关机制。
多举措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
此次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片会明确提出,新征程上要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对于下一步如何更好地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高质量发展,会议给出了明确要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立法工作、联系点工作中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持人民立场。让人民群众所要讲的话、所要表达的诉求、所希望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所贡献的智慧和方案,有畅通渠道得以反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提升质效,让群众参与进来、心声表达出来、意见收集上来。采取群众欢迎的各种形式,激发参与热情动力,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坚持融合发展。把人大代表家站、党群服务中心、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基层民主实践载体融合起来、一体建设,平台共用、资源共享、活动共建,发挥整体合力。要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反映民意与办好民生实事、推进社会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在备案审查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拓展创新有效实践路径。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不搞达标、不搞排名、不搞评比。征求法律草案意见,不必追求报送数量,尽量“原汁原味”。要以人民群众“进得来、能参与,有人气、接地气”为目的,坚决杜绝不实用的现象。
——坚持自信自强。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内对外主动发声宣传,展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成果和形象,浓墨重彩地讲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故事,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感受中国式民主。
从生根发芽到枝繁叶茂,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载体,将继续织密民意网,畅通立法路,让更多百姓声音直通国家立法殿堂。
编辑:申旭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