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3-13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落实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根据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知》,上海市教育系统于2026年3月至4月组织开展“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三尺讲台写初心,点滴行动铸师魂

二、活动目的

推动教育家精神实践转化,搭建教师成长展示平台,讲述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感人故事,多维度、多视角展现新时代教师风采,用身边可感可及可信的鲜活事迹激发教师职业荣誉感,推动教师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广泛凝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强大合力,厚植尊师重教文化土壤,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三、活动安排与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根据上级通知(见附件1),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参与讲述活动,择优推荐。

1)推荐教师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后续展演宣传和节目录制等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推选教师应兼顾学段、类型,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2)育人故事内容要突出教育家精神引领,聚焦强国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和“卡脖子”技术突破、服务乡村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等,凸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效果显著等教书育人故事。故事链条要清晰完整。

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相关材料请于319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报送至教师工作部邮箱jiaogongbu@shupl.edu.cn,学校统一审核后向上级报送。报送材料包括:每位推荐教师的“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见附件2,WORD版和盖章的PDF版各1份),讲述活动照片2张,个人讲述视频1份。

 

附件:1.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

于开展2026年“讲述我的育人故事”活动的通

知》

         2.优秀讲述案例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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